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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的博导也疯狂
spino 发表于 2008-05-15 11:11:54
朱勇教授在《中国法学》08年第一期发表了一篇文章,叫做《权利换和谐:中国传统法律的秩序路径 》。
摘要中说:
“ 传统中国,法律要求个体放弃部分权利,以获得特定共同体的资格,并因而享受共同体所提供的某种利益或利益期待;由于利益或利益期待的存在,个体之间形成有利于共同体存在和发展的和谐关系。个体放弃或让渡部分权利,以置换共同体的整体和谐,这是中国传统社会的价值追求,也是中国传统法律实现国家统治和社会控制、构建稳定的社会秩序的主要路径。”
老天有眼,这个朱勇教授确实是法学教授,不是政治家,但是他竟然从这个角度来看问题,妈的,法学家应该有学术操守啊。混到这个份上,连什么叫 power, 什么叫 right,什么叫order 都分不清了,整天意淫 harmony ,这就好比外科大夫不动手术而去跳大神,还号称这是一种新的外科技术。
摘要中说:
“ 传统中国,法律要求个体放弃部分权利,以获得特定共同体的资格,并因而享受共同体所提供的某种利益或利益期待;由于利益或利益期待的存在,个体之间形成有利于共同体存在和发展的和谐关系。个体放弃或让渡部分权利,以置换共同体的整体和谐,这是中国传统社会的价值追求,也是中国传统法律实现国家统治和社会控制、构建稳定的社会秩序的主要路径。”
老天有眼,这个朱勇教授确实是法学教授,不是政治家,但是他竟然从这个角度来看问题,妈的,法学家应该有学术操守啊。混到这个份上,连什么叫 power, 什么叫 right,什么叫order 都分不清了,整天意淫 harmony ,这就好比外科大夫不动手术而去跳大神,还号称这是一种新的外科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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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虾
最新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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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16 08:42:33
我倒觉得这位教授说的是事实。
他说的是传统中国社会,没说是现在的社会,或者想把中国建设成那样的社会中国传统社会的法律和秩序并不像他说的那样。他之所以那样解释,纯粹是为了应景。现在搞政体改革的人成天叫唤“路径依赖”,现在又有了朱教授权利换和谐的传统路径,这事儿就没法说了... 关于中国传统社会为什么不是那个样子,且听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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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26 14:19:17
呃`
法学上的进步. -
2008-06-26 02:44:26
发现歪酷博客过长的书名无法引用到“非非共享界”,像《权利换和谐:中国传统法律的秩序路径 》。就会欺负长得短的。
这个,不是书,是篇文章。
